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0年度人才招聘启事

作者: 时间:2020-03-10 点击数: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的前身是原教育学院和体育学院。学院设有应用心理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5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体育教育训练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体育硕士、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现代教育与荆楚文化研究”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学院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学前教育系、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大学体育教学部、大学生体育竞赛部、武汉校区体育中心及应用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建有预备役部队心理教育训练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体育教育研究中心、荆楚体育文化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学院已形成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师教育、教育心理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相对稳定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方向。

为更好推进学院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特招聘以下专业人才。

一、招聘类型

1.学科带头人及高层次人才

2.应届博士毕业生

3.应届硕士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及高层次人才

1.思想政治素质好,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身心健康;

2.具有引领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的能力,符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

3.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应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①主持国家级项目3项(其中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者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排名前5)1项或省部级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2)1项;

②人文社科学科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6篇。

③顶级期刊另议。

4.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应具有比较稳定的研究方向,有3年国家“双一流”高校或中科院系统工作经历,近五年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论文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①主持国家级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或者获国家级成果奖1项或省部级成果二等奖(排名前5)1项;

②人文社科学科在CSSCI及以上级别期刊发表论文3篇。

③顶级期刊另议

(二)应届博士研究生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符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4.第一学历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或博士后期间或近5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质量学术成果。

6.近5年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或特别优秀的博士,在资格审查时,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对于海外优秀博士,相关条件可适当放宽。

7.体育专业博士可适当放宽基本条件。

(三)应届硕士研究生

1.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本科可放宽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必须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本校,且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属同一专业方向。其中,体育、医学等专业本科和研究生均应毕业于“一本”的专业型高校或国家“双一流”高校。

3.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出版过论著。

4.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体育专业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应达到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也须达到相应水平)。

5.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6.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符合我院学科发展需要。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

在基本条件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要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上。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参照招聘条件,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科研成果等进行资格初审,人事处进行复审并出具书面的审查报告。

(二)面试考核。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考核对应聘者开展面试考核(疫情期间采取网络视频面试,面试时间报人事处备案)。考核通过后由学院(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意见。

(三)学院选聘。根据《长江大学校院两级人事管理改革实施办法》文件,学院按照学校人员招聘计划和基本条件,自主制定本单位新进人员选聘的学术标准和条件细则,自主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及高层次人才。

(四)人事处审查。人事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招聘计划和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拟聘用人员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心理测试。

(六)校长办公会审批。由招聘单位汇报考核过程。

(七)公示。学校在校园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八)聘用。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1.学科带头人及高层次人才的待遇按照《长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http://rczp.yangtzeu.edu.cn/info/1004/1508.htm

2.应届博士毕业生的待遇按照《长江大学2020年人才招聘办法》http://rczp.yangtzeu.edu.cn/info/1003/1509.htm相关规定执行。

3.应届硕士毕业生待遇按长大校发﹝2015﹞201号文件执行。

4.特殊情况实行“一人一议”。

五、特殊通道招聘

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但又急需引进,且教学科研能力突出的人才,学校按特殊通道进行招聘。

(一)经学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予以引进。

(二)经学院推荐、学术审议和学校审批同意,予以引进。程序为:

1.学院推荐。特殊人才引进必须经各学院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总数2/3以上人员表决同意方可推荐上报。

2.学术审议。学院推荐的特殊人才必须经校学术委员会2/3以上成员审议同意方为通过。

3.学校审批。经过学术审议的特殊人才由人事处报请校长办公会审批。

4.公示。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引进人员名单。

5.聘用。签约聘用。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与体育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0年博士及硕士招聘计划表

招聘单位

博士教师

硕士教师

备注

教育与体育学院

2

2

博士专业方向为教育学、心理学或体育学类;

硕士教师专业方向为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排球、体操、羽毛球)

 

招聘邮箱:564762348@qq.com

联系电话:15826503750(时老师)

通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长江大学东校区文科楼教育与体育学院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文科大楼    电话:0716-806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