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届延长学制学生办理留级手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延长学制学生管理的通知》(长大校发﹝2017161 )第四条规定:“延长学制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初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并办理留级手续。开学后两周内无故未注册的,按退学处理。”

截至目前为止,2019届毕业班延长学制学生中有36人因未办理留级手续。为加强对延长学制学生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各学院应强化责任,逐一落实,通知有关学生在1025日前补办留级手续,逾期未办理者,将按退学处理。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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