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全面提高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开阔学 生的视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 加第二课堂活动,根据《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等文件精神和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在籍学生。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学校成立大学生文化活动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活动中心 ), 导学生开展第二课堂活动。通过规范活动管理和优化长江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 动管理系统,为全体学生提供所有第二课堂经历官方认证,并以此为依据,落实 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中关于“普通本专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16个以上课外学分方可毕业 ”之规定,让广大同学在第二课堂活动中实现全面发展。

第四条  活动中心以规范活动管理为重点,对所有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按活动类别、层次、辐射面、成效等进行评估,为学生在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提供充分、优质、高效的活动平台。

第五条  院(系)文化活动指导小组

1 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2 、副组长:学院团委书记。其工作职责为:负责本院(系)第二课堂活动的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后的活动项目成绩录入工作;负责班(支部)活动的统筹认定工作。

        第三章  管理制度

第六条  根据长江大学人才培养计划相关规定,我校学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 加课外(第二课堂)活动,以取得相应的课外学分,每位本科生应获得的最低课外学分为16 学分。为规范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特制订标准如下:


一、积分类别:我院在籍学生通过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或实践经历进行积分,分为以下六个方面: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他。学生参 与某项活动只能在一个类别活动中积分,积分重复者按就高原则认定。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时要修满16学时,其中劳动教育学时不能低于4.8学时,思想成长学时不能低于6学时,其他学时汇总不能低于5.2学时。学生活动按照主办单位、活动规模和水平分为 5 个层次, 分别为:国家级(5 级)、省部级(4 级)、校级 1(3 级)、校级 2(2 级)、 院社级(1 级)。学生按照参与活动的角色可分为参与者、获奖者、次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参与者为直接参与人,如比赛参赛,展览作品入展等。负责人作为非活动经历积分。


第六条  长江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管理工作流程包括:申报、审核、积分、认证四个步骤,分述如下:

(一)申报:活动主办方负责申报登记并发布第二课堂活动通告。

1 、上报院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认证系统审核并由校级管理员终审并发布;

2 、原则上由各活动主办单位(各院系团委、各级学生组织、学生团体、学

生个人等)申报活动项目;学生个人参加校外高水平活动亦可申报;

3 活动分类:活动项目分为 6 类: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 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及其他。每个申报项目只能申报一类活动;

4 、活动分级:根据活动的主办单位、规模、质量等,活动项目分为 5 级, 包括国家级(5 级)、省部级(4 级)、校级 1(3 级)、校级 2(2 级)、院社级(1级)。

5 、活动申报所需材料:

    (1)活动项目在系统平台申报认定

    (2)活动总结书:2~3 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供 2000 字的活动总结材料,以及相关活动影音资料至学院团委备案审查后进行积分发布和录入;

(3)学校组织参与的 4~5 级活动,组织单位应提供活动官方文件;个人参与 4~5 级活动,可直接向活动中心提供活动证明材料;


6 、所有第二课堂活动由活动组织单位或参与者(指 4~5 级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向活动指导中心报告备案;

(二)审核:活动指导中心对申报活动进行审核。活动指导中心按《长江大学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分级认定标准》对各级各类活动进行审核和认定,条件符合予以批准并在系统网站页面上进行公示。审核通过的项目,主办者方可给项目参与者积分;

(三)积分:根据相关活动记录对每一个学生给予课外学分。

1 、项目经审核认定,主办方应及时录入活动参与人的学号、姓名、成绩、积分等信息;

2 、根据录入记录,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管理系统将按照《长江大学大学生 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积分标准》自动生成积分并汇总于《长江大学学生历年成绩总

表》。

(四)认证:活动指导中心给予课外活动经历相关证书

1 、每一位同学可随时通过第二课堂活动管理系统(到梦空间)查询和打印自己的第二课堂活动经历和积分;

2 、万人创百星、五四评比表彰等评优评先工作中涉及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证明的,以第二课堂活动管理系统认证的经历为准。

3 、制定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奖励细则《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奖励细则(试行)》。

4 、本管理制度由教体学院团委最终解释。

 

 

  

 共青团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3 年 11 月




附件:

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奖励细则(试行)

积分奖励项目 1(此项目取相应类别最好 1 项进行加分,计分不累加):

1)、有双刊号的普通刊物正刊发表第一作者发表文章加 0.5 /篇;普通期刊查询网址 http://www.gapp.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

2)、核心期刊、国际会议交流论文加 1 /篇;查询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5-2016 年版)

3)、被三大检索收录加 1.5 /篇;除三大检索外,CSSCI、CSSCD 收录 期刊同样加 1.5 /篇。

(4)、本条取刊物相应加分最高分值,不重复加分。

积分奖励项目 2(此项目分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三类分别取相应类别最好 1  成绩进行加分,计分不累加):

1        (类    (参             http://wenku.baidu.com/link?url=vpZmvMi1lN5FxLZpYYIF_73beOgXbIcX5yp_I  vq sHZy_3PqvvuO-FlXByqwtEaXXR5zTxkUR8RWp9IvYyOZnbner i99RxBsUZkWd3TG1GH  C)----体育竞赛不在其中,按照相应等级分值加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加  3、2、1 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加 2、1、0.5 分;校级一、二、三等奖加 1、 0.5、0.25 分。

2)、其他类竞赛省级、国家级含体育竞赛(不含校运会)。国家级一、 二、三等奖加 2、1、0.5 分;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加 1、0.5、0.25 分。

(3)、所有集体项目(国家级、省部级)计算均分。

积分奖励项目 3:

1)、英语四级优秀、通过六级加 0.5 分;

2)、六级优秀加 1 分(英语专业的学生按专业英语级别计算)

3)、四六级优秀按照教务处统一标准为 568 分(按百分制的 80 *7.1 计算)。

积分奖励项目 4:

国家高级资格认证者加 1 分。

1)、(体育类)国家一级裁判员、国家一级运动(所有协会均不能加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任何协会颁发的各类资格、 等级证均不加分。

2)、(非体育类)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心理咨询师(三级)、计算机等级证书( 一级及以上)、普通话(一级乙等及以上)

积分奖励项目 5(取 1 项最高荣誉加分,计分不累加):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加 1 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加 0.5 分;院(系)优秀学生干部加 0.3 分。

 

备注:

1、所有加分刊物、证书等加分项目以原件为准,已颁发证书丢失的以复 印件或秩序册等官方证明为主,不接受非组委会证明材料。

2、所有加分刊物、证书等加分项目获取日期为评选学年 9 月至次年 7 月,其他时间段奖励一律无效。

3、所有材料一经核实为虚假材料将取消当年及次年所有奖助学金评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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