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体育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各类奖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17 点击数:

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德贵奖学金、长江大学奖学金真正奖励学习优异的学生,现将2019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资助标准

1.国家、学校类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学年5000元,一次性发放;

2)长江大学奖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学年4400元,二等:每人每学年3300元,三等:每人每学年22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

2.社会、企业及个人类

4)德贵奖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元,一次性发放;

二、名额分配

各班级指标分配已交由班主任及班级负责资助工作的班干部。

三、奖励资助范围及基本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长江大学奖学金、德贵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重点优抚对象子女。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 号)文件精神,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至少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资助。

5.请班级在评审前,再次排查是否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错过认定时间,如有漏报,请于1119日前反馈增补的困难学生信息。

6.国家奖助学金不可发放给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省教育厅一旦发现,将以套取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处理。

四、高度重视评审工作,严格规范评审程序

1.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流程

班级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具体评审办法。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学生代表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院要组织专人对上报材料逐一评审,经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学校。

2. 加强宣传,确保政策深入人心

在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前,要将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全体学生,让所有学生都清楚评审条件、评审程序、投诉办法、投诉内容及各种违规情况的处理意见,避免因政策、评审条件、程序宣传不到位造成投诉。

3. 严格程序,加强过程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初评阶段要求各班召开主题班会集中评选,参加评议的辅导员或班主任老师要掌握评议、评审全过程情况。

六、评审工作要求

1.学生申请:

本次各项奖、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或年级评议小组初步评定。

2. 公示:

学院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2-3天,接受学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资助中心,学校将最后结果在全校公示3天,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3.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1121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到学院资助邮箱jyytyzz@163.com

1)附件1(德贵、长江大学奖学金)情况汇总表

2)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汇总表

3)附件3 国家助学金名单备案汇总表

1121日(星期四)上午11点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报送到18#A124办公室。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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