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体育学院班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9-01 点击数:

班级是学院对学生实施教育、引导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指导者、组织者和管理者,是班级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学校加强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担负着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的任务。为加强班主任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导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和学院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热爱班主任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班级学生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加强学风建设。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和成才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正确、合理的学习方法,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严肃学习纪律,杜绝学习时间内的非学习活动和考试舞弊现象;指导学生安排学习进程,将及格率、外语四、六级通过率、计算机二级通过率和考研录取率等作为学风建设指标;指导学生开展学习、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努力提高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学术论文报告会”、“省级、国家级体育竞赛”等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率,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带领全班争创“标兵班级”。

3.加强班风建设。协助开展法制教育,严明校纪校规,对学生班级实行严格管理,不断强化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加强班级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指导学生创建文明宿舍及其它文体活动,着力培养学生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关爱他人、珍爱公物、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

4.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按照政治思想好、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强的原则,负责选拔和培养学生干部,指导、支持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和处理好社会工作与自身学习的关系;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在班风和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在使用中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促使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5.指导班委会和团支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着眼日常工作,监督计划落实,实施目标管理;协助班委会、团支部制定工作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提高班委会、团支部的决策能力:参与并指导年度总结、综合测评、评优评先工作;协助做好毕业生鉴定和就业指导与推荐工作。

6.深入了解和熟悉学生的政治思想、心理特点和学习、工作、家庭及生活等情况,做学生的良师益友。通过交心谈心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个别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学生政治辅导员等反映学生情况,做好贫困生帮扶工作;指导学生制定个人成才计划和目标,引导和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健康成才,使班级学生的潜能得到发挥,身心得到发展,素质得到提高。

7.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配备、选拔与管理

1.全日制本科学生每班配备一名班主任。

2.班主任从政治思想好,教学水平高,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组织和管理能力的教师和管理干部中遴选。

3.班主任采取聘任制。在充分沟通的前提下,班主任遴选采取个人报名和学生事务办公室提名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聘任,聘期一般为4年,特殊情况由学院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4.班主任在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负责对班主任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班主任与年级辅导员应经常进行工作上的相互沟通与交流。

5.班主任离任或变更,须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

6.班主任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主持召开。每学期集中听取班主任工作汇报一次。

7.学生事务办公室加强对班主任工作动态的管理与监督,学院党委授权有权对不称职的班主任及时予以调整或解聘,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予以问责。

三、工作细则

1.按时参加每月的班主任工作例会,认真准备每学期一次的班主任工作汇报。

2.根据学院要求并结合本班具体情况,及时指导本班制定班级年度工作计划。

3.参加并指导学生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学风建设等班级、院级、校级活动。

4.每周深入班级或宿舍了解情况,每学期与班级学生至少谈心一次。

5.与学生政治辅导员进行工作交流和思想沟通,发现重要问题须及时上报学院,并协助解决。

6.每两周召集一次班级会议,总结近期班级工作,分析研究学生各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本班学情工作。

四、工作考核

1.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负责在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按照优秀、合格和基本合格三个等级进行量化考核。

2.班主任工作考核在学院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执行。采取基础管理、学习成绩、核心指标、学生满意度等方面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参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工作细则和学校核心考核指标等进行。

3.班主任所带班级发生学生溺亡、自杀、宿舍火灾(火情)、奖助学金评选投诉、组织发展投诉、考试作弊等重大事故的,班主任在相应年度不得评优。

4.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结果将作为长江大学优秀班主任评选的依据。

5.班主任津贴按考核等次结果发放。

五、本《职责》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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