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24-03-11 点击数: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第二课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到梦空间管理,维护正常的第二课堂活动课程参与秩序,确保第二课堂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制定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到梦空间平台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到梦空间持有账号的用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在读所有本科生。


第二章 部落管理

第四条   该部落管理细则遵循《长江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教育与体育学院各班级部落由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统一管理

一个班级仅允许注册一个部落;

部落名称应与班级名称相一致,如: “教育12101班 ”部落

名称应为“教育12101班 ”;

部落头像应符合班级形象且图片正常,亦可不设置;

部落简介介绍班级传统、 目标等,亦可不设置;

部落成员必须为该班级成员,如若转专业、休学等原因,也应

退出相关到梦空间部落;

已毕业班级的部落应由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及时解散。

第三章活动发布要求


 活动名称设置

xx班级x月班会/团会(请不要写成班团会,不要带周次/第x次,每月每班级最多发布两次活动 )


  报名时间设置

报名时间应在活动时间之前进行,活动报名时间可以设置的适当延后、延长一点,此外也要考虑到工作人员的审核时间。

  活动时间设置

活动设置的时间段应为08:00——22:00,有特殊情况请与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负责人提前进行解释说明。

  活动地点及照片设置

活动地点请精确到固定教室或固定区域,如东校区13教A区302

活动图片务必与活动内容相关。

第十条   活动内容设置

活动介绍尽量简洁明了,并阐明活动具体内容,字数需50字以上。

第十   不可发布的活动类型。

逾期活动、补录活动均不可发布。

不得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发多个活动,不得恶意刷到梦空间

学时。

第十   活动分类

思想成长-班团会

第十三条  活动学时标准。

设置学分为 0.2 分/人


第四章 劳动教育学时

第十 适用范围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1级及以后本科生。

第十 修习要求

劳动教育学时每人每学年修习不得少于0.5学时,平均每学年修习不

得少于1.2学时,即四年制毕业生要修满4.8学时。

十六  发放要求

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部负责劳动教育学时的发放

十七 活动地点设置

应精确至清扫区域且包含东西校区。若包含多个区域,需在活动地

点处标明清晰。

十八 活动图片设置

需带有活动场所的全景图且需与活动内容相关,特殊情况(向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负责人报备后)则能使用院徽。


第五章人员管理和学时补录

十九 新生信息录入

新生开学期间,按照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通知收集各新生信息,由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部进行新生到梦空间信息录入工作

第二十条 人员信息变更

转专业、休学、服兵役等需要变更到梦空间人员信息的同学,应联系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负责人做好到梦空间人员信息变更工作。

第二十 学时补录

针对各班级在发布第二课堂活动时因网络延时、系统更新、制度修改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活动未正常发布的情况,开展第二课堂学时补录工作。申请补录的班级到梦空间负责人填写完整《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时补录申请表》《长江大学第二课堂学时补录信息汇总表》后交给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部负责人。

若因班级未提前策划活动、活动不达标、未按要求如期开展活动、负责人工作失职等引起的学时未正常发放问题,不予补录。

第六章违规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   开发及使用违规程序的行为

针对在到梦空间平台上违规编译、开发报名优先程序等软件且使用或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将给予通报学院处理、公开警告及永久停用到梦 空间账号的处理措施。如情节严重且影响到梦空间平台正常运行,将报警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   传播、交易违规程序的行为

针对在到梦空间平台上传播、交易违规程序的行为,将给予通报学院处理、公开警告批评及停用到梦空间账号 1 年的处理措施。其中,涉及面广、交易金额大,影响恶劣且影响到梦空间平台正常活动秩序者将报警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   采取不正当竞争抢报活动,甚至进行违规交易的行为针对在到梦空间平台上采取不正当手段(包括并不限于使用报名优先程序、他人代抢等) 抢报活动的行为,将给予通报学院处理、公开批评及停用到梦空间账号1个月的处理措施。如有涉及违规交易的行为,将要求退回违规所得财物并酌情从重处分。

第二十   针对在到梦空间平台上抢报活动而不正常参与,利用抢报名额私下交易的行为,将给予要求退回违规所得财物、通报学校处理、公开警告批评和停用账号 1 个月的处理措施。

二十六   传播违法违规内容的行为

针对在到梦空间平台上传播违法违规内容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影响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情况)的行为,将给予通报学院处理、公开警告批评及停用账号 1 年的处理办法,对于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的情节严重者将报警由司法机关处理。

二十七   盗用或冒用他人账号的违法行为

(一) 针对盗用或冒用他人到梦空间账号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 批评教育、通报学院处理及到梦空间账号停用 1 个月的处理办法。如发现个人账号有异常登录现象,或发现身边有盗用或冒用他人账号等的违规行为,用户应向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体育部兼第二课堂管理部、学校第二课堂管理中心或到梦空间平台及时举报,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

(二) 针对盗用或冒用他人到梦空间账号且传播违法违规内容 (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影响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情况) 的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其通报学校处 理、公开警告批评及到梦空间账号停用 1 年的处理。如账号出现发布违 法违规 内容情况且账号持有人未及时发现、报告,由账号持有人核实情况,并酌情承担连带责任。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团委学生会

                               2023年9月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文科大楼    电话:0716-806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