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新趋势,主动适应国家“双一流”建设对构建一流本科教育的新要求,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综合改革,教育与体育学院对体育类和教育类2020级学生进行专业分流。体育类专业包含体育教育专业(师范类)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教育类专业包含教育学专业(师范类)、应用心理学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为做好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统筹考虑2020级学生专业分流相关问题,特制定教育与体育学院2020级大类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
组织管理
组 长:张相乐、高明成
副组长:张艳红、杜光友、熊猛、喻克雄、李则俊
组 员: 徐发秀、朱晓伟、杨青宝、孔祥魁、刘静、汤传军
其职责是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控制各大类招生专业的分流工作。专业分流领导小组下设专业分流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公室,具体负责专业分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专业分流小组成员在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本学院专业分流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
二、指导思想
根据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充分体现“夯实基础、加强能力、因材施教、特色培养”的思路,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分流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个性发展、公平公正、择优选择”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流。
四、专业分流办法
按照2020级学生的规模,设置体育教育专业150人,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80人;教育学专业120人,应用心理学专业60人,学前教育专业40人。学生自主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对超出预期接受人数15%的专业进行二次专业分流,二次专业分流根据第一学期专业课成绩权重排名的办法进行。
五、分流的组织与实施
1、班主任组织学生进行专业意愿摸底。
2、学院各系部积极宣传,认真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引导学生充分分析自身条件,了解各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从而理性选择专业及方向。
3、学生根据专业分流原则及个人意愿填写《专业分流意向表》。
4、教学办根据学生申请表汇总专业分流情况。
5、学院对超过定额人数15%的专业,按专业课权重成绩进行二次分流。
6、学院分流工作小组确定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完成专业分班,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六、其他
1、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审。
2、专业分流结果公布后,学院及时将专业分流学生编入相应专业学习,做好相应的学籍管理工作。
3、按大类招生的学生,若因参军等不能参加本年级专业分流的,回校后由学院按入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组织补分流。因故休学等情况,复学后需转入下一学年度大类所属专业分流修读。
4、教育与体育学院对于本方案具有最终解释权。
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1年 3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