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由原教育学院和原体育学院于2019年7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设有应用心理学(2001年)、教育学(2005年)、学前教育学(2011年)、体育教育(1999年)、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2003年) 5个本科专业。学院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10年)、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2021年)、体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点(2019年)、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点(2024年)授予权。建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培育)学科(2012年),“现代教育与荆楚文化研究”校级优势特色学科群(2016年)。学院设有教育学系、心理学系、学前教育系、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大学体育教学部、大学生体育竞赛部、武汉校区体育中心及应用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建有预备役部队心理教育训练研究中心、教师教育研究中心、体育教育研究中心、荆楚体育文化研究中心等4个校级研究机构。以及应用心理学实验教学中心。已形成教育学原理、高等教育学、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教师教育、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体育人文社会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教育训练学、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等相对稳定的科研和人才培养方向。
学院现有教职工128人,其中专任教师113人。专任教师中,教授10人,副教授53人;博士20人,在读博士9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选1人,湖北省优秀青年社科人才2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6人;有境外著名大学访学、研修经历19人。专任教师分别来自中科院心理所、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体育大学、武汉体育学院等20余所高校及科研院(所)。
2015年以来,学院专任教师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0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5项,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3项,国家体育总局项目4项,国家民委项目1项,团中央项目1项,湖北省社科重点(大)项目4项,教育部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课题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8项;省级及以上纵向课题经费300万元;出版专著72部,主编、参编教材23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807篇,其中CSSCI收录论文29篇,中文权威及核心期刊论文39篇,SSCI/SIC等检索论文76篇;获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三等奖4项,全国石油高校体育科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湖北省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成果奖4项,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项 。
近五年,2名教师获得长江大学教学工作突出贡献奖;1名教师获“长江大学教学名师”称号。教师主持完成省级教研课题8项、校级教研课题15项;获得长江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全方位、多渠道培养学生成人成才。依据“三基四实一创二能”的人才培养理念(“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四实”:基础扎实、为人诚实、作风朴实、工作务实;“一创”:创新精神;“二能”:实践能力、适应能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学生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国家级三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1项;获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获湖北省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运动队参加全省全国各级比赛,获第一名110项次,第二名113项次,第三名119项次。龙舟队在2018年第七届全国大学生龙舟锦标赛上获得男子组团体第二名、女子团体第三名,女子龙舟队在2019年中华龙舟大赛青少组中获得100米、200米第四名。体育舞蹈队、健美操队多次在全国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学校被国家体育总局列为全国“阳光排舞进校园”示范后备基地。排球队在2016年和2017年,分别获得第十二届、第十三届中国大学生沙滩排球锦标赛第5名、第4名。篮球队2015年以湖北省CUBA阳光组第一名闯入全国总决赛。羽毛球队曾获得湖北省大学生单打冠军,乒乓球队在湖北省运动会乒乓球比赛中获得男子团体亚军。
学院坚持服务地方教育改革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学院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与地方教育、体育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等,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协助地方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培养优秀毕业生,合作机构在学院设立各类奖学金。2014年以来,每年承担教育部“国培计划”和湖北省教育厅“省培计划”培训任务,培训人次达2000余人,培训效果在全省第三方测评中名列前茅。学院发挥学科优势,联合部队开展预备役军官“舆论法理斗争和心理攻防”培训,已举办培训班15期;指导荆州市中小学有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训了1000余名中小学校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开展20余场高考与中考考前心理辅导讲座。学院积极推进全民健身站(点)建设,组织开展以健身站(点)为载体的体育进社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与健身指导服务;参与地方中小学的体育训练工作及各类体育赛事裁判工作;承担国民体质测试、全国体育产业名录调查及体育场地调查等社会服务项目。
二、招生专业学科及专业代码
序号 |
学科门类 |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授权级别 |
1 |
04-教育学 |
0401-教育学 |
_ |
硕士一级学科授权 |
2 |
04-教育学 |
0403-体育学 |
_ |
硕士一级学科授权 |
三、报名条件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四、报名程序
(一)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网上申请正式开始前截止。申请人填写《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见附件),提交给我院联系人卢老师进行初审。
(二)网上申请
网上申请开始时间:2024年2月24日(原则上常年报名,后续若有调整以学校通知为准)。
申请人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提出申请,在出现的界面中按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查看申请流程,了解操作过程,在学位申请栏目下完成上传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如实填写)、提交学位申请等操作。
(三)现场确认
时间:待定,学校另行通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交规定的材料,接受资格审查。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没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国外学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
2、学位证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认证报告(带二维码)打印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
3、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
6、已填写的《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与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的纸质版照片(4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
说明:学位认证报告获取办法
学位证查询: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学位查询(2008年9月1日以后毕业)→学位获得者查询→学位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学位证认证: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中国学位认证(2008年9月1日以前毕业)→认证申请(需要18个工作日)→提交认证报告。
五、课程学习与考试
申请人按照所申请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学习。课程学习方式分为线下课程和线上课程两种形式。修读课程并通过考试,达到要求的学分。
六、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人须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完成报考、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事宜。具体安排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发布公告为准。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由国务院学位办统- -组织,考务工作由各省市学位委员会(或教育委员会)承办,每年组织一次,一般是每年3月报名,5月下旬进行考试,具体以当年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特别提醒: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注册为我校学员之日起,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五年,否则予以清退。同时,申请人必须在四年之内修完所申请专业同等学力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按要求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修满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四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且前期所交学费不退。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参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
七、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参照《长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2】64 号)中相关说明。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教育学硕士学位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相应的学术水平;
2、按培养计划要求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总学分;
3、通过国家规定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4、以第一作者、“长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一般中文或外文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至少1篇(不含会议和增刊论文),论文内容是本人申请学位学习期间研究的主要内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其它形式科研成果,可以比照论文形式予以认定;
5、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八、缴纳学费
学费分两个阶段缴纳,第一阶段18,000元/人,学员报名通过资格审核后缴纳;第二阶段9,000元/人,学员通过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缴纳。
学费缴纳方式:学员在“长江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 (http://221.233.24.59)网上缴费,为保障学员个人权益不受损害,学费不得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为缴纳,如学员自行委托校外合作办学单位或第三方代缴学费,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员本人承担。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0716-8062395(卢老师)
QQ群号码:716399786(长江大学教体学院同等学力咨询)
信息发布平台:
长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yjsc.yangtzeu.edu.cn/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网站:http://jtxy.yangtzeu.edu.cn/index.htm
我校及教育与体育学院以网站、电话、邮件、QQ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教育与体育学院官网,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