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长大校发 〔2025〕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本科生院《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1.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艳红 于永伟
副组长:杨青宝 严 磊
成 员:孙国涛 孔祥魁 朱晓伟 徐发秀 杨 雪
纪检委员:何可可
秘 书:卢小琴 高丽萍 储友兰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 推免生遴选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陈竞蓉 成员:刘华荣 汪阳帆 彭先桃 连帅磊 工作职责: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奖励加分审查等。
二、推荐对象
教育与体育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2026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
三、推荐类型及条件和考核标准
具体按《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七章执行。
四、工作流程
1.根据《管理办法》第四章的规定,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本科生院相关通知网址下载填写附件《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2025年9月7日17:00前(逾期不再补报)提交申请表及奖励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文科大楼教学办901。报名学生进学院推免工作QQ群(群号:874227398,进群备注专业、班级、姓名)。
2.9月9日前:学院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和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的具体时间会在群里公布)
3.9月10日前:学院制定推免名额分配方案(含各专业候补名额),报本科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布。
4.9月11日-12日:学院对申请推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序公示(2天),并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名单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5.9月13日—15日:学院(部)根据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和名额分配方案,依据学生的综合排名,分专业按推免生名额的120%(其中20%为候补人员)确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要求报本科生院。
五、相关说明
1.除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要组织答辩外,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推免生也要组织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没有申请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奖励加分的推免生不需要答辩)。
2.按专业依据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学业成绩高低予以排名推荐,如学业成绩又相同时,以英语四级成绩高低排名推荐。在审核、公示期间,若拟推荐推免生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则依据候补人选的排名由候补人选依次递补。
3.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组成,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学业成绩以学生必修课的首次加权平均成绩为准。
4.学生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应诚实守信,否则学校将有关失信情况如实记入个人档案。
六、问题咨询、反馈渠道
工作期间,如有任何问题,请向学院咨询、反馈。
咨询电话:0716-8062395。邮箱:932652945@qq.com
纪检委员:0716-8060208。邮箱:840608@qq.com
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