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和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教育与体育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考核工作方案,现将我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张艳红 于永伟
副组长:杨青宝 何可可 汪阳帆 严磊
成员:杨雪 朱晓伟 徐发秀 孔祥魁 孙国涛 顾志辉 储友兰
(二)工作内容
1.学院转专业工作具体工作包括:制订转专业方案,接受学生咨询,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面试考核,公示、上报拟接收学生名单,组织学生转入报到,宿舍与学籍、组织关系变动等。
2.专业调转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择优录取,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3.所有涉及转专业的信息一律以学校、学院官网发布的为准。
二.转入计划
2025招生专业(类)名称 |
高考未改革省份招生科类 |
新高考省份选科要求 |
招生类型 |
计划接收跨院转专业人数 |
是否接收院内转专业学生 |
教育学(师范) |
文理兼收 |
不限 |
普本 |
4 |
是 |
应用心理学 |
文理兼收 |
不限 |
普本 |
5 |
是 |
三.转入流程
(一)提交申请(2026年3月2日上午8点-5日下午5点)学生于规定时间内在教务系统里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报。每人只能填报一个拟转入专业。
(二)资格审核名单公示及考核准备(2026年3月6日-10日)
1.转出学院(部)对申请学生在校期间是否受过处分进行审核;本科生院对申请学生是否跨批次、通识教育必修课程是否有不及格记录等信息进行审核,并在本科生院网站公布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及通过资格审核学生名单,公示两天。
2.本科生院负责将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发送至各接收学院(部),各学院(部)负责通知每一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与本学院(部)转专业考核。
3.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按照拟转入学院(部)的通知参加转专业考核。如有任何考核方面的问题请在考核前咨询拟转入学院(部)。 4. 面试考核(2026年3月11日-15日)。申请转入教育与体育学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由教育与体育学院组织面试,按照课程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公示两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本科生院。 5.复审公示(2026年3月16日-19日)本科生院对学院(部)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名单,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6.转入报到(2025年3月20日)。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到转入学院(部)报到学习。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2025级本科生。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学院另行通知)。
学院及时在转专业QQ群(1070595094)通知。
(三)面试程序:
1.资格审查:面试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及身份证。
2.面试顺序:面试顺序按照面试名单上的顺序来进行,面试学生如有特殊情况,请向面试老师提出。
3.个人陈述:面试学生首先进行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申请原因等(不超过五分钟)。
4.评委提问:评委老师提问,主要考察学生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学习表现(如各类获奖、参加学术团体、社会活动等)等情况,以及对申请转入专业的认识了解、今后的学习规划等。
5.评委评分:评委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评出面试分数,最后计算平均分。
特别提醒:如学生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资格。
五.成绩汇总与上报
按必修课程考试成绩占70%和面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筛选出总成绩60分及以上的学生,再结合我院转专业接收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拟接收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报送至本科生院。
六.附则
(一)2025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相关要求及流程,以本科生院《关于开展2025级普通本科生秋季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为准。
(二) 申请转入教育与体育学院的学生要认真学习《长江大学2025级人才培养计划》,了解转入专业的课程设置、毕业要求,明确自己需要补修的课程,提前预判可能面临的学业压力。如果因为跨学科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承担,请学生慎重考虑。
(三)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长江大学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与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19〕260号)及本科生院通知执行。
联系人:储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2663
转专业QQ咨询群:107059504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6年1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