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学术氛围、凝练学科方向、聚合科研队伍,围绕“健康学校建设”特色方向与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点(教育领导与管理、学校课程与教学、学生发展与教育)申报建设,学院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常态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活动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并举:一方面资助本院教师外出参会,推介本院研究成果;另一方面邀请校外专家来院讲学,引进前沿成果与先进经验,促进学术资源互通、研究方向对接与合作网络拓展。
二、走出去——资助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
(一)资助对象
本院在岗教师。
(二)资助条件
申请资助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有正式论文(含摘要)录用通知并被安排作报告,或收到主办方邀请函并承担报告任务,或经主办方确认担任会场(含分会场)/论坛(含分论坛)主持人;
会议为境内举办、有重要影响力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具有明确的主办单位、会议通知与会议日程;
会议主题与申请人研究方向一致,且与学院重点发展方向相关。
下列情形不予资助:
仅提交论文摘要而无录用或报告安排的;
会议属商业性、培训性活动的;
已列入学校或其他单位全额资助计划的;
未履行事前报批程序的。
(三)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凭论文(含摘要)录用通知、主办方邀请函或会场(含分会场)/论坛(含分论坛)主持确认等有效凭证,进行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会务(注册)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具体标准按学校科研经费与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资助限额: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每次资助总额不超过4000元,限额内实报实销;
资助频次:同一教师一年内原则上资助1次。
(四)审批流程
会前申请:申请人填写《教师外出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会议通知、论文或摘要录用证明或邀请函、经费预算,于会议举办前不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
材料审核:申请经分管科研副院长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差旅审批:批复同意后,申请人填写线上差旅审批单;
宣传报道:参会教师返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会议照片与通讯报道,由学院统一组织发布新闻。
三、请进来——校外专家来院讲学
(一)邀请口径
邀请的校外专家须契合学院重点发展方向,重点围绕健康学校建设、教育专业学位博士点建设等相关研究方向。邀请不限专家地域与单位层级,但须与上述方向之一形成明确关联;涉及境外专家的,按学校外事管理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在符合上述方向的前提下,优先邀请以下三类专家:
本院教师的博士生导师、合作导师,以及长期保持学术联系的专家;
在上述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的知名学者;
有望与学院开展项目合作、平台共建、团队培育的潜在合作伙伴。
原则上,每场讲学须由本院一名教师担任推荐人与对接人,负责前期沟通、行程协调及后续合作跟进。
(二)层次要求
拟邀专家原则上应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邀请:
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或担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
在本学科权威期刊有代表性成果。
对方向契合度高、合作价值大的专家,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由学院在审批中个案研究确定。
(三)讲学形式
每场讲学采取“一报告、一座谈、一交流”的形式。
学术报告:面向全院师生,介绍该方向前沿进展;
研讨座谈:围绕学科方向凝练、项目申报等议题进行交流;
个别交流:由邀请教师牵头组织,参加人员以邀请教师所在课题组、科研团队为主,交流主题围绕邀请教师的研究方向确定,促进专家资源与教师个人发展深度对接。
(四)保障机制
讲学活动的场地预约、设备保障、接待安排、宣传报道及经费报销等事务性工作,由学院统一办理;邀请教师负责专家引荐、联络沟通、商定讲学题目与时间,并承担讲学当天的学术对接与主持工作。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6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