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8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制订与安排工作将于第七周全面展开,教学任务编制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本学期实行学分制排课、选课,为确保教学任务编制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注意以下基本要求:

一、任务的核对及制订

1.时间安排。1014-1027日(第7周至第8周)

2.任务生成。第7周(1014日至1020日)教研科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生成。

3.任务核对。第8周(1021日至1027日)各学生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核对本学院的教学任务是否齐全准确,及时与教研科联系。教务科将随时关注班级教学任务的制订情况及时督促、协调、沟通与联系。

4.任务制订。

①教学计划中的周学时是总周学时,录入教务系统的周学时是指理论教学周学时。学院在做任务时要将实验、上机的周学时从总周学时中扣除,根据教学日历安排适当降低理论周学时,而不能在原来的总周学时基础上缩短理论教学周数而提高周学时(如:课程总学时60学时,其中理论34学时,实验与上机26学时,原周学时为4,要将系统任务中的周学时改为21-17周上理论课,而不能保持周学时4,在9周内完成理论教学)。

②原则上理论学时≤32学时,周课时为2,对于教学周小于9周的课程要做好两门课程的衔接(如:相互衔接的课程一门安排在1-9周之内,另一门则安排在10-18周之内)32学时<理论学时≤48学时,周课时为348学时<理论学时≤56学时,周课时为4理论学时>56学时,周学时不超过6严禁擅自将周学时4以上的课程增大周学时缩短教学时间增大学生的学习压力。少数根据课程教学需要确实要调整周学时的课程,在总学时不变的情况下,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调整周学时,但调整幅度一般不要超过2周学时。每门课程的总周学时不得大于6学时,含实验、上机周学时在内。

③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合理设置起止周。安排任务时将教学任务在整个理论教学期间均匀分配以减轻学生学习压力,不得提前结束所有课程的教学。有期末考试的班级至少安排2门必修课授课到理论教学的最后一周。

④由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使理论教学受到影响,各开课学院在制订班级任务时,在不影响总的教学安排的情况下可以把上课起止周数延长一周以便于教师补课。

5.通识选修课计划任务制订。教研科在第12周(1124日)前做好通识选修课的计划录入和班级任务的制订。在制订通选课的班级任务时,要根据以前的选课情况,结合现有教学条件,合理设置课程教学班头数和选课人数的限定。通选课从第1周开始上课,注意节假日放假时间避开,并可延长安排1周,便于教师上满计划规定的学时。

二、学生第一轮选课

1.选课时间。学生第一轮选课只选专业选修课程(以下简称“专选课”),无人数限制。专业选修课程选课于第9周星期一(1028日)9:00开始在网上办理。学生所在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学生及时选报专业选修课,以保证教学任务的准确、及时下达。各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截止日期为第9周星期五(111日),11120:00关闭专业选修课选课系统。114日学生学院教学秘书在更新选课人数后,对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专业选修课予以停开,并通知相关开课学院。

2.具体要求。专业选修课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学生选课的宣传和指导,加强学生选课的组织管理,特别加强毕业班学生选课宣传,避免个别学生因学分不够影响毕业。各学院在学生选课时应将本专业知识体系中必选修读的课程和重点选择修读的课程对学生进行介绍;对将选修课分方向分模块开设的专业,要指导学生按专业方向、模块选课;对开设专业选修课较多的专业要指导学生选修重点或必选的课程。各学院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选修课毕业学分要求对每个学生每学期选课的门数进行适当限制,要求学生选课前认真学习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根据专业要求、就业需求、系列课程特点、个人的兴趣爱好、专业发展前景等因素选课,同时根据每学期的课程开设情况合理安排好自己的选课。按照毕业所需最低选修课学分要求将专业选修课学分放宽40%、通识教育选修课(以下简称“通选课”)学分放宽20%作为学生的选课总学分限额,学生必须在限额下完成选修课的学习。在规定的学分内未完成毕业所需选修课学分的学生将不能选报选修课,只能重修选修课。每个学生一定要在规定的选课期限内完成专选课和通选课的选课任务,以保证在选课总学分限额内修满自己所需的学分。

3.密码修改。为了方便学生选课,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学籍秘书要做好选课密码的修改工作。学生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修改。修改密码不得由他人代理。

三、学院教学任务的下达

1.时间安排。114-1117日(第10周至第11周)

2.任务分合班。为了方便学院任务的制订和下达,目前依然按照行政班分合任务头。合班上课的课程,其合班班级数最多不超过4个自然班。“两课”的班级数按4个自然班(或不大于120人)安排教学任务,其它学科基础课的合班班级数最多不超过4个自然班(或不大于140人),专业课以2-3个班合班为宜。原则上低年级学生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高年级学生周学时不超过22学时。

为了保证学生选课方便,一般不得跨专业合班。对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跨专业合班或合班班级数较大的课程由教务科协调执行。开课学院在组合教学班时应尽量使同一专业班级的不同课程的教学班相对固定,不要有交叉。

3.任务下达。从10周星期一(114日)起各学院将教学任务下达到各教研室(系)。

4.教室安排。各学院要根据《长江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多媒体课件。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还要做好按传统方式上课的准备,以应对突然停电等无法用多媒体上课的情况发生。

5.教师安排。

①对修读人数比较多的课程,不同的任务头原则上安排不同的任课老师,以达到学生可以选择任课教师的目的。同一个任务头只安排一个任课教师,特殊课程申请经教务处领导批准后可安排2个教师,工作量认定排序第一位的教师。

②教授、副教授、高水平讲师等优质教师资源,应优先安排承担本科教学,教授、副教授每年承担理论教学不低于32学时,实行分类、分级配置原则,向通识教育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课程倾斜,扩大学生受益面;学位课程,一般应安排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任课(职称须在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新教师应适当减少承担教学任务,并安排旁听优秀教师的授课。

③各学院下达、审核教师任务时不得安排不具备主讲教师资格(无教师资格证,无讲师及以上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担任课程的主讲。对教学态度不好、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强烈的教师或构成Ⅰ级教学事故的教师按有关规定不得安排教学任务。

④每位教师开设理论课程的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门,周课时量原则上不得超过24课时,每天上课不得超过6课时,首开课、开新课不得超过1门;对高校教龄不足三年的青年教师,不得安排2门以上的理论课教学任务。行政人员兼课、双肩挑教师任课原则上周课时量不得超过4学时。

⑤开课学院需要聘请其它学院的教师承担本学院的教学任务时,须将所要承担的教学任务通知教师所在单位,由教师所在学院统筹安排教学任务,并由开课学院给所聘请的教师下达教学任务和发放课表。严禁开课学院私自聘请任课教师,由此造成的后果将追究开课学院责任。

⑥通选课的教学采取谁申报谁授课的原则安排教学。通选课的新开、续开以及主讲教师更换,必须报教研科进行资格审核。确实无人承担教学任务的通选课程,开课学院要在任务制定期间及时办理停开手续。

⑦在录入教学任务时,须保证每个教师在教师表中的唯一性,以保证排课时能检测教师冲突。如有教师信息需要变更或新教师入库,到人事处教师科办理。

6.数据录入。各学院要按规范的数据格式录入。教学任务的录入截止期限为第11周星期日(1117日)。1117日前完成教学任务书的录入工作并提交审核,1117日晚关闭系统。教学任务提交审核后,不能再分合任务头,不能更改起始周,不能更换主讲教师。

教务科将随时关注教学任务的进度和制订情况,并保证教学任务正确、按时完成。教务处对各学院任务的完成情况及质量做记载,将其作为学院考核的依据。对严重错报、漏报、迟报教学任务的情况,按《长江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教务科将做好基础数据库,特别是教室库的维护工作,及时与教室管理部门联系更新教室库数据为排课做好保障工作。

四、审核任务、排课

1.时间安排。1118-15日(第1218周)

2.任务审核。第12周教务科将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及相关文件审核学院任务是否正确完整,各项数据是否齐全正确,对不合理的教学安排要求其整改。

3.组织排课。

①第13周至17周教务科组织排课。课程编排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利于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有利于教学资源充分合理使用。

②学校采用教务科统一排课模式。先排部分量大面广的通识教育课程和部分学科基础课,然后依据专业课程特点编排其他专业课程。

③基于学生和老师精力考虑,排课时必修课优先排上午,专选课安排在下午或晚上,通选课一般安排在晚上,辅修、双学位班课程安排在周末,周四下午不安排课程教学。

④学校原则上实行每天12节排课,每节45分钟,即排课时间安排为早上8:00起至晚上22:20止。体育学院和艺术学院可实行15节排课,增加12:00-13:3518:00-18:45的教学时段。在教学资源紧张的情况下,周六、周日也可以适量安排课程。

⑤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以1个大节(2节课)排课。特殊情况需4节连排的,需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⑥同一课程间隔天数及每日课程量力求均衡,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效果。通识教育课程采用分时间段安排的办法,每一时间段有多个课堂,教室不同,学生可选择任课教师。

⑦对修读人数多、需由2位以上教师同时开设的课程,尽可能安排在相同时间的不同教室,学生可选择任课教师。

⑧实验和实践教学需等理论课表确定后再协调安排,各学院根据理论课表,结合实验室、机房的情况编排出本学院的课内实验、上机课表,具体要求以实践科通知为准。

⑨教务科将加强课表的多排、漏排等检测,确保课表做到准确无误。

3.课表审核。第18周生成学生推荐课表,教务处统一发布课表,各学院及任课教师要认真审核课表,课表是以方便学生选课来安排和设置的,因此课表审核只修改多排和漏排以及教室安排有特殊要求的,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调整已选课程的任课教师及上课时间。

五、学生第二轮选课

1.选课时间。学生第二轮选课是指公共体育课、通识教育选修课(包括通选课、慕课)的选课。第二轮选课于19周周一9:0016日)开始,第19周四(19日)20:00截止,各学生所在学院认真组织学生选课。第二轮选课设置课堂容量,当选课人数达到课堂容量时停止选课,课堂封闭,学生不能再选此门课程。

2.课程清理。通选课根据选课情况,第19周周三对通选课进行调整,对违规选课进行第一次清理,停开不足40人的通选课,停开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体育课,并公告停开课程以便学生补选其它课程。第19周周五将对违规选课进行二次清理,并停开少于60人的通选课,停开并清理体育课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教学班。

3.补选时间(见学生第三轮选课)。第二轮因选课人数不足而被清理的学生可在下学期开学第1周的第三轮选课时间内补选体育课和通选课。

六、教学任务书、课表发放

19周教师和学生可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推荐课表,各学院打印教师任务书和教师课表,到教务科盖章后发放给任课老师。

七、学生第三轮选课

1.选课时间。学生第三轮选课于下学期开学两周内(2101000-2211700)办理。第三轮选课仍然设置课堂容量,达到人数上限学生不能再选此门课程。

2.具体操作。

①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学生按照推荐课表上课,选课期间允许学生对推荐课表的所有课程进行退课、改选。

224日教务科再次停开并清理选课人数少于15人的教学班,通选课课停开少于60人的课程。

2251000-2261700停开课程清理掉的学生进行课程补选。第三轮选课系统关闭后学生不再有其他改选补选机会,没有在系统中选课的学生将不能登录成绩。因学生个人原因造成的误选、误退情况,由学生个人承担后果,系统关闭后不再做任何调整。

八、教材的征订与录入

按教材管理部门要求执行,录入教学任务时一并将教材信息录入系统。

教材选用按照《长江大学本科教材管理办法》由学院教材委员会负责审核学院所开设课程教材选用工作,确保优质教材进课堂。

各学院教学院长是教学任务编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直接主持、组织教学任务的编制工作和教材选用工作。教学院长会同学院系主任、课程负责人落实好此次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系主任应召集本系课程负责人会议,公布教学任务,课程负责人应将教学任务情况在本课程组内全面发布,征求教师意见。教学任务最终由系主任会同分管教学院长排定,力求科学、均衡、合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处

九年十月十八日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文科大楼    电话:0716-8060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