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修改版)》(教院发〔2017〕5号)、《长江大学体育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9年3月修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于9月12日至9月25日期间各班级、年级分别开展了2018–2019学年各项测评工作,现将测评成绩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所有参评人员应实事求是,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恣意扰乱测评工作秩序者,或证据不足、诬告他人,以及不按正常渠道或程序反映情况者,按照《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严惩。
由于各项测评材料已于前期班级、年级公示,公示期间原则上不再对任何补充材料进行认定及加分。测评过程中,专业年级综合测评工作组对每位参评学生的测评材料进行了多次核对,并对分数进行审定认证,因此与个别参评学生个人提交的申请分数存在增减情况,属于正常情况。
公示期:2019年9月29日至10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疑问 ,请到教育与体育学院学工办(南苑18#A106)反映。
邮箱:547117914@qq.com
办公电话:0716-8062589
备注:鉴于2018级体育类专业学生因时间不定等因素,2018级体育类专业综合素质测评将于2019年10月10日开展,之后将结果另行增补。
教育与体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9月28日
附件:
2018-2019学年 教育类专业16级综测排名
2018-2019学年 教育类专业17级综测排名
2018-2019学年 教育类专业18级综测排名
2018-2019学年 体育类16级 综合测评总分
2018-2019学年 体育类17级 综合测评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