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学院决定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学生: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不含2015级已毕业学生、2019级新生、2019年入学的专升本学生;
教师: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 评选项目及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班集体
(1)政治思想好。全班学生都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人受到记过以上处分;
(2)学习风气好。全班学生学习勤奋,班风学风优良,课堂出勤率高,课程不及格率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比例不超过10%,全部课程及格学生比例在本学院排名前30%;
(3)同学关系好。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同学间团结友爱、彼此尊重、互相帮助、关系融洽;
(4)寝室建设好。积极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能保持良好的寝室和个人卫生环境,无人违反学生住宿管理规定;
(5)干部工作好。班级组织机构健全,班干部政治坚定、责任心强、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工作成绩突出;
(6)集体活动好。积极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班级经常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集体活动,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0%以上。
2.标兵班集体
(1)在拟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选拔,各方面成绩突出;
(2)班风、学风优良,无人受到纪律处分,各门功课及格率在90%以上;
(3)文明寝室创建有成效,在每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
(4)班级活动有特色,学生平均体质测试达标率在95%以上;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和科学研究活动,获奖率高,有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或有集体、个人获省级以上奖励。
3.文明寝室
以学院学生会宿建部的检查宿舍结果为依据。
(二)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1.十佳辅导员:从优秀辅导员候选人中推选;在辅导员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三年及以上,爱护学生敬畏职业;有较强的人格魅力,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近三年至少一次学校年度考核优秀;工作能力强,有典型工作案例;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2.优秀辅导员: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全学年在岗,认真执行辅导员工作规范,分管工作和所负责年级的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突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未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3.优秀班主任:连续担任班主任一年以上;所负责班级学风优良,班级综合考评排名在本院排前50%。各学院根据本院班主任相关工作制度或评比条例进行评选。
(三)优秀学生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尊敬师长,道德品质优良;
(4)关爱同学,群众基础好,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5)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规定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20%,无重修课程;
②积极进取,在班级起到表率作用。
(2)三好学生标兵:
①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10%,无补考课程;
②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
③有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或者有公开发表论文,或者参加创新创业计划项目,或者在校级以上竞赛中获奖。
(3)十佳大学生:
①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达到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②具有学生干部、科学研究、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实践等经历,且表现突出;满足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Ⅰ、因特殊贡献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
Ⅱ、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且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Ⅲ、有发明专利,或者有被SCI、SSCI、CSSCI检索论文,或者有高质量调查报告被省级以上部门采纳;
Ⅳ、有一项突出特长或技能,并有全国或国际的竞赛奖项或认证。
(4)优秀学生干部:
①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群众基础好,有较高的威信;
②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③学习成绩优良,专业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50%,无重修课程。
备注:任何人不能同时获得本通知的任两项个人荣誉。
三、 评比程序
1. 优秀学生个人类:
所有符合条件的预参评优秀学生,需在2019年10月16日前向班级递交《长江大学优秀学生评优评审表》(附件2);
各班级组成以班主任为组长的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需要在班级内进行公示,评议小组于10月16日至10月20日之间对递交申请的同学进行评选;
(2018-2019学年在学生会担任干部的同学,如申报,请向学生会递交评审表,由学生会来评审)
2.优秀集体类:
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于10月17日前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王利方老师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班级概况、制度建设、班风学风、班集体及个人的学习与科技创新等成果、特色活动或典型事迹等方面情况;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生动,语言精练,突出特色;字数在2000字左右。
教育类专业的申报班级将于10月21日左右组织答辩;
体育类专业的申报班级将按照《2019.3.18优秀班级评比方案》进行评选;
四、上交材料
1、各班级、团总支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班级内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审工作,并将评优材料上报学院。材料要求如下:
(1)附件2纸质材料1份;
(2)附件3纸质材料1份,纸质材料由班主任签字确认;
2、申报标兵班集体和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均须于10月17日前向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王利方老师提交《长江大学先进班集体评优评审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标兵班集体须同时提交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联系人:王利方 ,电话:0716-8062589;
电子文件接收邮箱:547117914@qq.com;
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南苑18#A106。
备注:发生安全事故、严重违纪的班级、寝室本年度不能申报先进集体;一学年累计三次被评为不合格寝室的成员不能参评上述各项荣誉。
教育与体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