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杨俊毅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24-06-25 点击数:

 

杨俊毅,男,教育与体育学院体教12104班学生,学号:202103647;

在学院三令五申提醒下,不遵守考场规则,违反考场纪律,违背公平公正原则,夹带资料入场,被监考老师发现,被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及全体学生,根据长大校发[2017]150号《长江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杨俊毅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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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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