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做好寒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假期安全纪律意识、提高学生假期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根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寒假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学生放假时间:
1月24日开始放假,2月28日-3月1日报到注册,2月26日开始补考。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注意防火、防溺水、防盗、防骗,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开展宿舍、实验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自查,提醒学生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章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做好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各类网络诈骗;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不参与非法校园贷,切实杜绝网络刷单、出售银行卡等违法违纪行为;遵守交规,注意出行安全,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搭乘无证黑车,杜绝酒驾。假期期间,各学生组织、学生班级等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借学校名义开展活动,严禁组织各类形式的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律。寒假期间,各学院、学生组织、学生班级等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外活动,学生组织、学生班级、学生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借学校名义开展活动。
各班安全委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填写签订“寒假安全告知书”、《长江大学2026年教育与体育学院寒假离校信息登记表》,于2026年1月16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至所在年级辅导员邮箱。
3.关心身心健康,加强支持帮扶。当前正值寒假临近与就业季叠加期,若同学们在学习、科研、求职等方面遇到困难,可随时联系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寻求帮助。各班班主任需切实做好寒假前后特殊群体关怀工作,重点针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入学适应困难、面临情感危机、学业或就业受阻、存在人际交往障碍、罹患躯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开展预警排查并加强动态关注。同时通过多维宣教增强学生危机防范意识,畅通学生危机预警与信息渠道,同步完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院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辅导员值班,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急反应迅速。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