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学生:
为做好中秋、十一国庆节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假期安全纪律意识、提高学生假期的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体同学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息时间安排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中秋节9月25日(周五)至9月27日(周日)放假,共3天;国庆节10月1日(周四)至10月7日(周三)放假调休,共7天。
9月20日(周日)、10月10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其中,9月20日(周日)2026级本科生按照本科生院要求开展入学教育及适应性教育,其余师生执行10月5日(第5周,周一)的教学安排;10月10日(周六)执行10月6日(第5周,周二)的教学安排。
二、假期工作要求
1.加强安全教育,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注意防火、防溺水、防盗、防骗,谨防人身受到伤害、财产遭受损失,避免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开展宿舍、实验室等学生活动场所安全自查,提醒学生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违章电器、不乱拉乱接电线;做好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工作,提醒学生注意保护个人信息,警惕各类网络诈骗;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教育学生不参与非法校园贷,切实杜绝网络刷单、出售银行卡等违法违纪行为;遵守交规,注意出行安全,乘坐正规交通工具,不搭乘无证黑车,杜绝酒驾。假期期间,各学生组织、学生班级等未经批准不得组织校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借学校名义开展活动,严禁组织各类形式的集体外出游玩活动。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严格履行外出请销假管理制度。最晚于中秋假期9月24日12:00、国庆假期9月30日12:00前找年级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各班安全委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填写附件一《长江大学2026年教育与体育学院中秋、十一节假日离校信息登记表》,于9月23日14:00前将中秋国庆离校去向表格电子版发至所在年级辅导员邮箱。返校学生要提前安排行程,于中秋假期9月27日20:00前、于国庆假期10月7日20:00前返校。
3.从严从实执行学校与学院晚点名制度。9月25日至9月27日、10月1日至10月7日,本科生各班级需不定期组织学生通过线下或“今日校园”APP完成定位打卡,相应负责人于每天22:30前将统计结果报送至年级辅导员。中秋假期结束9月27日晚17点、国庆假期结束10月7日晚17点前各班组织晚点名,未及时到校同学要及时上报原因,了解学生具体动态。
4.关心身心健康,加强支持帮扶。当前正值开学季、就业季,如同学们在学习、科研、求职等方面遇到困难,可随时联系辅导员、班主任或导师寻求帮助。各班班主任要切实做好"十一"假期前后特殊群体关怀工作。重点针对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入学适应困难、情感危机、学业就业困难、人际交往障碍、罹患躯体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开展预警排查并加强动态关注。同时通过多维宣教增强学生危机防范意识,畅通学生危机预警信息渠道,同步完善心理危机应急预案。如遇突发心理危机事件,须第一时间上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值班安排
放假期间,学院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排辅导员值班,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急反应迅速。如遇突发情况,请及时联系学院老师或学校有关部门。
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