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9-23 点击数:

各年级:

为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教育与体育学院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不含本科新生)

二、评定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进行。

三、具体工作安排

9月23日至10月11日:由各年级根据工作安排,自主组织各班级完成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

四、其它事项

1.各年级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2.所有评定工作结束后,10月11日下午5时前各班须向学院学生会学科部提交《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附件1)。

3.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学生对测评过程及结果如有疑问或建议,可以逐级向班级评议小组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反馈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884

 

附件:

  1. 教育与体育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

  2.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共青团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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