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金工作安排,现就启动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和人数
本学年中海油助学金资助标准为人民币5000元/人,学院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
二、评选标准
1.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不限专业、年级。
2.本科申请者本人实际消费水平无法达到学校所在地生活最低标准。
3.生源为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的本科生予以优先。
4.生源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的本科生予以优先认定。
5.申请者在申请学年内未享受学校、团体、个人提供的其它≥1000元的资助(含奖学金)。
三、评选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部)要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助学金评选、严格把关审核,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2.候选人需填写《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提交感谢信一封(手写,1000字左右)。同时报送《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2)。
(二)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将本项助学金评选通知精神传达到学生,组织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步评定。最晚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申请表交到南苑18A105办公室(也可提交电子版申请表,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775715784@qq.com)。
2.初选公示:学院将初评结果在网页、公告栏等各种公开场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长江大学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
3.学校答辩: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初审申报材料无异议后,召集评委,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审核报送: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将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5.资金发放:资助款到学校账后,学生资助中心将及时发放至学生建行银行卡。
四、材料报送
申请人报送以下材料: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附件1)
(2)感谢信一封(手写,1000字左右)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推荐信息表》(附件2)
请各位申请人按时(11月5日下午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或者纸质材料交至南苑18A105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0215
资助办公邮箱:775715784@qq.com
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2年11月4日
附件:1.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
2.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海油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推荐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