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体育学院各班级:
按照《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将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2025年单项奖评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工作步骤
1.学生自评
每名学生按照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单项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附件2《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学生单项奖申请表》,并按照要求准备好支撑材料。(支撑材料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2.班级评比
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申请者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后,将纸质材料附件2上交到南苑18A117办公室,电子材料附件3电子文档发送至480496747@qq.com,文件名为XX班单项奖汇总表。所有材料提交截止到11月17日12点。
3.学院审核
学院成立单项奖学金评议小组,小组成员由学工办和分团委老师组成。评议小组审核申报材料是否属实,条件是否满足;在此基础上,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单项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将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二.评定要求
1.各班长作为负责人对本次单项奖评定工作的相关要求在各班级内进行集中宣讲,确保全班同学了解政策;
2.各班级务必对上报材料进行整理,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学工办将根据各年级上报材料的情况调整申报名额;
3.各班级评议结果须向班主任汇报,并得到班主任认可;
4.各班级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天;
5.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在本学年内的评奖评优资格;
6.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材料,过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附件2(11月17日12点)
2.电子材料:附件3(11月17日12点)
上述材料均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