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和《长江大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长大校发〔2019〕12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我院推荐2022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推荐原则
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大、操作规程严格的工作。教育与体育学院将严格按照《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学习成绩和培养潜质,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确保本次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张相乐、高明成
副组长:熊猛、李则俊、张艳红、杜光友、喻克雄
成员:杨青宝、孔祥魁、朱晓伟、徐发秀、薛振伟
秘书:汤传军、刘静、卢小琴
三、推荐对象及名额
普通全日制本科2022届毕业生(不含定向、专升本以及第二学士学位),普通优秀推免生推荐名额8个,重点支持专业名额1个;“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2个(其中小学教育专业1个,心理健康教育专业1个,“硕师计划”研究生推免名额计划单列,不得挪用)。
四、实施方案
1、根据《长江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06号)第四章,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长江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13日上午11:00。
2、学院教学办对学生学习情况、奖励情况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3、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评审,并加强对推免生候选人特殊学术专长的审核,未通过审核鉴定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评审结果按学生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排序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4、根据学院下达的指标数,按照1:1.2(其中20%为候补人员)的比例上报初选名单至教务处。
五、说明
推免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者,取消相关学生推免生资格或终止其学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教育与体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