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89号)等有关规定,通过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议小组审核评议,拟确定谢侨侨等225名同学获得长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现将本院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期自即日始5个工作日,即11月22日-11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反映。
联系人:李则俊 联系电话:0716-8060297
附件:教体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长江大学教育与体育学院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