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长江大学普通本专科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17]138号),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结业生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条件的,可换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并发给学士学位证书,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按实际发证日期填写。现就2019届结业生换发毕业证书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发的范围
截止2019年12月25日,在规定的弹性学制内已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的结业生。
二、报送材料
1、《2019届本专科生毕业生资格审核表》;
明确注明毕业结论和能否授予学位学位,并在备注栏注明“结业换毕业”字样
2、《长江大学成绩单》;
3、与学信网一致2寸蓝底彩照2张。
说明:材料由各学院集中报送,证书发给学院后,学生在所在学院领取。
三、报送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25日。
四、工作要求
各教学学院要高度重视,通知到学生本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精准、按时地完成。
特此通知。
长江大学教务处
2019年12月5日